按照《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就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名单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请详细阅读《2026年沈阳市党校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是否体检”一栏中,标注“是”的为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安排
1.时间:2026年7月1日(星期三),上午7:30开始。
2.地点: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三楼健康管理中心。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清泉路67号。
3.项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物理体检、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妇科(女性)、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梅毒、HIV、肝胆脾胰超声、双肾超声、子宫附件超声(女性)、心电图、胸部DR。
三、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1张近期免冠2寸照片。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签字笔、体检费等(男性约508元,女性约632元,费用自理)。依据检查结果,体检医师可能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由此产生的额外体检费用,请考生准备充足。
3.参加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体检表应如实填写;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医院体检区域;进入体检区域前手机关机并上交,所有体检项目完毕后方可领取。
4.查体前核对查体表内容是否属实,各种化验单和检查项目是否齐全,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查体资料。
5.查体前一天应避免劳累,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高糖、高盐饮食。查体当日早晨空腹(禁食、禁水)。尿检标本留置应达到尿管高度2/3处,并妥善放置于卫生间尿架上。
6.女士做妇科检查前需排小便,处于月经期请提前告知导诊台工作人员并于体检通知单上明确标注。
7.不得放弃某个体检项目,查体完毕须检查所查的项目是否齐全,并把所有体检资料上交。
8.怀孕的考生请事先告知导诊台工作人员,并于体检通知单上明确标注,避免进行DR、妇科内诊等检查。
9.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申请。有关部门须在参加体检人员提出申请3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复检可另选医院进行。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体检最终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本次招聘考察对象。
10.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附件:2026年沈阳市党校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x
中共沈阳市委党校
202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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