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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26年公共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沈阳学区)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6-04-02 来源:市委党校继续教育处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26年公共管理专业

在职研究生(沈阳学区)招生简章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26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有关要求,现将沈阳学区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公共管理专业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沈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在职(现役)人员。

(二)报名条件(须同时满足)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读本科生不得报考),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者免试入学。

3.经所在单位同意,能够坚持到校参加面授学习和在职自学。报考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经人事部门审核、签章同意。

三、报名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479时起,总报名人数不超过120名,额满为止。

2.报名入口:考生登录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官网http://www.lnswdx.cn/,选择“研究生教育”—“在职研究生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3.在线报名步骤详见《在职研究生网报系统操作手册》。(附件1

4.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二)拟录取考生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核时,考生须亲自到场,并携带下列材料:

1)填写完整并盖章的《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张贴照片为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标准为蓝色背景,且与报名时上传电子版照片为同一版本)。

2)考生签字的《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承诺书》原件。(附件2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选择6个月以上。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单位在职证明原件(加盖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附件3

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职务职级(或职称)、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等情况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331日,并由考生所在党组织和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核把关。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因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者,三年之内不得再次报考。

四、学制及学费

学制为三年,学费7200//人。

五、沈阳学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616971866169751(工作日9:00-11:30

注:报名费、考试与录取学习方式及学历等相关内容,详见《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26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www.lnswdx.cn/lnswdx/yjsjy/zzyjsjy/dtxx/2026040114082264145/index.shtml

附件:1.在职研究生网报系统操作手册.docx

      2.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承诺书.docx

      3.单位在职证明模板.docx


中共沈阳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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