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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市委党校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5-07-31 来源:市委党校服务保障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性重要作用,进一步压紧压实普法责任,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2025年度沈阳市市(中)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沈法委办发〔20258号相关内容和要求,结合我工作实际,制定中共沈阳市委党校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为党育才、为党献策”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学员和教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为全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沈阳贡献党校力量。

二、党校普法责任清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1.认真落实《沈阳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沈法委办发〔2025〕2号)各项要求,制定《沈阳市委党校领导干部2025年度学法用法清单》。(责任部门:党群工作处  完成时限:6月底前)

2.健全普法工作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 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省普法办、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织开展的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及社会公益普法活动。(责任部门:党群工作处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

3.做好法治培训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等法律法规列为校(院)必修课,纳入主体班培训内容。运用讲授式、案例式、现场教学等形式,增强培训的实效性、针对性和感召力。通过“学习大讲堂,观看警示教育片、宪法宣誓、异地培训等形式,提高学员依法履职能力。(责任部门:教务处、党政干部培训处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4.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积极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组织开展全民普法40周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理论宣讲、送课下基层、参观教育基地、网络答题等形式,营造法治沈阳建设氛围。(责任部门:党群工作处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5.重要时间节点学法。结合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契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立足普法责任,围绕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粮食安全及生态文明建设、知识产权、农村禁毒、耕地保护、创新驱动发展、个人信息保护、民族宗教等重点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责任部门:党群工作处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

(三)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6.学习宣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的党内法规。立足实际开展党内法规培训、答题、讲座等活动。结合学习教育,通过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责任部门:党群工作处  完成时限:7月底前)

(四)做好本单位普法

7.健全完善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 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 1次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8.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学法用法考核制度。不断提升党校教师法治教学水平和能力,促进党校法治宣传教育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责任部门:党群工作处、教务处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五)面向社会公众普法

9.推动法治宣传宣讲。依托党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强化法治实践教育。组织党校教师走进机关、事业单位,社区、企业,通过法律宣讲、案例解答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问。(责任部门:党群工作处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按照清单要求,认真落实相关普法任务,并通过党支部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学法知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本系统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自觉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实践。党群工作处为落实清单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

(二)创新宣传形式。要科学合理制定宣传计划,稳步开展法治宣传。要注意将本职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在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开展普法工作,提升普法知名度和群众参与度。注重依托校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有效载体,借助媒体、报刊等新媒体平台,构建立体普法格局。

(三)强化督导检查。对照普法责任清单,对年度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考核检查各部门应于11月14日前上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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